为繁荣年货市场,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让城市更加充满烟火气息,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和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社旗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拟对县城区部分路段适当开放作为年货集中疏导临时市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要求
7 | 富民路与宏达路交叉口向东南北两侧 | 赵河中队 |
8 | 长安路南段 | 潘河中队 |
9 | 奋进巷两侧人行道以上 | 潘河中队 |
10 | 酒乡小镇刘秀广场 | 酒香小镇中队 |
11 | 重庆路(红旗路--嵩山路)两侧人行道以上 | 酒乡小镇中队 |
(二)禁止设置区域:县城区红旗路、北京路、长江路全段,建设路(泰山路至宏达路),赊店路(北京路至兴隆路),新华路(迎旭门至兴隆路)禁止摆摊设点、店外经营。
二、经营时间
临时市场经营时间: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初六)。
三、经营要求
(1)所有商户要做好疫情防护,经营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且应与他人保持相对安全距离。
(2)全城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沿街从事活禽宰杀及各类食品加工活动。从事春联及农副产品销售活动的各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及指定场地内进行经营行为。
(3)不得随意搭建帐篷等设施,做到不扰民、不阻碍交通、车辆规范停放、不使用高音喇叭,自备垃圾容器,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
(4)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经营及其它违规经营行为,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依据《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从严处理;对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度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