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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女子不愿返还前男友房屋社旗法院创新执行解纠纷——以“钱”抵物以“情”解纷

  • 思念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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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0/15 17:04:50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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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付出的青春这么多年,

换来了一句谢谢你的成全?

    婚姻不仅涉及到感情、财产、人身等方面,

婚姻的责任重大,需要谨慎选择。否则,一步错,半生悔。


  //  

“闫法官、王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房款我已经收到了,你们的办事效率真是高啊!”10月13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权纠纷案,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以“情”解纷,变强制腾房为以“钱”抵物,既体现了执行力度,又彰显了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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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2008年,相差20岁的大伟和小美在深圳相识,开始恋爱交往,两人关系逐渐升温。为了让爱情早日开花结果,大伟出资在社旗县购买房屋一套,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供小美居住。哪曾想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2017年,两人感情出现裂痕,未能结婚,后小美与别人结婚生子,大伟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房屋。听到这里,事情就很明了了,没结婚,房子还回来吧!经法院审理,判决小美返还大伟购买的房屋,判决生效后,小美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大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闫进猛、王新兵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案情。在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小美之所以不愿意返还房屋,是因她认为房屋是男方赠予自己的,自己和家人一直在居住,并且也付出了这么多年的青春,非常委屈。申请执行人大伟虽为外地人,对涉案房屋也无实际居住需求,但房屋毕竟不是个小物件,被执行人也已成家,没有居住的理由。了解双方的意愿后,闫进猛因案施策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析理,以“情”解纷,唤起双方对过往的回忆,促使双方敞开心扉,冰释前嫌。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同意以房屋折价方式代替房屋的返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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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焦典范

 编辑|葛   莹

 审核|刘枫林   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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