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期不安排调休,10月1日(周六)、2日(周日)和10月8日(周六)、10月9日(周日)按周末正常休息,10月3日(周一)-10月7日(周五)上班上课,3天法定假期安排调整至寒假。
原定假期: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现将假期调整为:9月30日(星期五)至10月2日(星期日),共3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放假。
根据2022-2023学年教学校历,原计划自2023年1月9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现调整为:自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开始放寒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国庆节:10月1日至2日放假,10月3日至7日上班并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10月8日至9日正常双休。寒假放假时间相应提前,具体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教学周调整和国庆节假期课程安排:原第7-19周的教学安排平移到第6-18周进行;原第6周因国庆放假调休需要调整的两天课程,安排如下:
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4日(第6周星期二)的课程(含实践环节),10月15日(星期六)上10月6日(第6周星期四)的课程(含实践环节)。
一、国庆节:10月1、2、8、9日按双休日安排,10月3日-7日上班并按课表上课。
学生于2022年12月31日正式放假,2023年2月25日返校,2023年2月27日上课;教职员工于2023年1月6日放假,2023年2月24日正式上班。
“十一”期间,10月1日-3日放假,10月4日-7日正常上课、上班,10月8日-9日周末双休日;本学期寒假放假时间提前至2022年12月31日。暂缓2022级研究生新生报到进校。
国庆节10月1日至2日放假,共2天;本学期10月3日至12月18日止,每周日上课上班(11月20日除外);寒假放假时间根据教学安排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