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野县公安局积极协助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下,经过长途奔袭将“失踪”已久妄图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董某拘留。
据悉,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告董某、吕某被法院判决支付原告王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董某、吕某未主动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两被执行人,希望其主动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董某、吕某共同履行了5万元后,就剩下部分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每月偿还5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但仅履行了两次就“失踪”了。
近日,卫辉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安机关对一批“失踪”的被执行人采取了临控措施。
8月25日14时15分,新野县公安局给该案执行法官焦玉祥打了一通电话,称在新野县内一家宾馆里将被执行人董某控制。收到消息后,该案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将该案所需文书传送至新野县派出所,并立即赶往新野。
经过5小时长途奔袭,当天21时,四名执行干警赶到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进行交接。
次日,将被执行人董某从新野带回至卫辉法院,董某因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将被执行人董某送至拘留所拘留。
此次赴异地快速行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既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的惩戒了“老赖”,维护了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