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2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个别中国企业宣布启动自美退市答记者问。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情况。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根据相关企业公告信息,这些企业在美国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作出退市选择是出于自身商业考虑。这些企业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证券占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计划不影响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上述负责人称,中国证监会尊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作出的决定。证监会将与境外有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共同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南都记者注意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人寿、中国铝业、上海石化等多家公司于8月12日相继发布公告称,拟将美国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
中国石油公告称,公司已于美东时间8月12日通知纽交所,公司将根据一九三四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规定,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从纽交所退市。
中国石油表示,经综合考虑一些相关因素,包括公司发行在外的存托股所对应的H股数量与公司全部H股数量相比较少,公司存托股的交易量与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相对有限,以及长期维持存托股在纽交所上市和该等存托股及对应H股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遵守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义务所涉的较大行政负担,公司董事会批准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未来相关实际情况,在公司满足证券交易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撤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H股的注册。
中国铝业公告称,公司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一九三四年美国证券交易法规定撤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外资普通股的注册。
与前述几家在美上市的中方公司表态类似,中国铝业也表示,经考虑一些相关因素,包括公司存托股的交易量与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有限,以及维持存托股在纽交所上市和该等存托股及对应H股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遵守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定期报告及相关义务所涉的较大行政负担和成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定撤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H股的注册。公司拟在存托股自纽交所退市后,在适当时候根据存托协议规定以适当方式终止其存托股计划。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赵唯佳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