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4、食品安全承诺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登记申请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设定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开办小经营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场所;
?(二)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以及处理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人员和制度。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类型 | 收取方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1 | 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 原件:1 ?复印件:1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A4 | 持有效证件办理 |
收费信息
无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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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经营企业网上提出行政许可申请http://as.hda.gov.cn;预审完毕后,企业以纸质材料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申报。
?2、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受理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1个工作日)。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核查结论符合规定,行政审批部门建议准予注销行政许可。
?4、县级食药监负责人作出是否准予注销行政许可的决定(1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1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卡 |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卡 | 证照 |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