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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022年6月社旗县就业见习动态概况

  • 浅笑ヽ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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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7/5 14:49:25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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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2年6月底,我县共受理批准37家就业见习单位,开发247个就业见习岗位,已组织52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政策和就业见习单位列表如下,希望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积极申报。


      就业见习政策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组织有见习需求的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就职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简称"见习单位")进行岗位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

见习单位完成见习工作后,***给予见习补贴。补贴对象是见习单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社旗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2022年每月1120元(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社旗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2022年每月1760元)。补贴资金可用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组织见习工作的经费补助、向见习导师发放一定标准的带教指导费和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本县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内部制度健全,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有专门人员负责见习管理工作,见习导师不超过一带三比例

4.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有技术含量和具体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5.按时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

6.及时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3.就业见习年度岗位计划表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请办法

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单位注册登录,完善单位信息后,进入“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确定”模块,录入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后,提交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将纸质材料送到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确定”必须按每年申报

2.见习开始当月内应在系统内进行“见习人员申报”

3.提前结束见习的人员,及时在系统上提前终止

4.见习结束后,及时在系统上标注“留用”或“不留用”,“留用”人员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正确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指定材料的原件图片

三、社旗县就业见习个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二)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张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张(失业青年不用提供)

3.人身意外险保单和发票复印件各1份(不限保险机构,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由就业见习单位购买,投保人为见习单位,被保险人为见习人员)

4.免冠证件照片:1寸3张(不限底色)

5.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官方全称)

(三)申请办法

1,直接到见习单位报名或到人才中心登记见习意向(微信公众号“社旗人才”-就业见习-见习动态概况提供最新的就业见习单位、岗位信息)

2,实名登记未就业或失业登记(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①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未实名登记的,实名登记未就业,提交到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不需要再做失业登记;已实名登记就业的要进行失业登记,提交到乡镇劳保所审核。(注意网上办理业务上传电子材料时上传原件图片)

②中专、中职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只需要进行失业登记,提交到乡镇劳保所审核(注意网上办理业务上传电子材料时上传原件图片)

四、社旗县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一)申请办法

见习单位完成阶段见习工作后,每半年为一批次,每年1月或7月份向人才交流中心报送本批次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纸质资料,待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无误后,由见习单位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先对本批次见习人员进行留用管理,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二)所需资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本批次就业见习人员汇总表

3.本批次就业见习个人全部资料(申请表,协议书,详细考勤签到表,生活补贴支付凭证,见习合格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人身意外险发票复印件)

4.社保查询结果截图证明(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在就业系统上社保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单位无须提供)

*5.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2.见习期满3个月以上离岗,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3.见习期间提前留用(合同签订一年以上)视同见习期满

4.提前结束见习的,要及时在系统上进行“提前终止”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对骗取、套取资金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67933315

办理单位: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址:郑州路与香山西路交叉口西南角人社局A栋1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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