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虚心接受,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我们会以此次送达建议书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在经营活动中学法、知法、守法,达到双赢。”6月17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杰俊带领承办检察官给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建议书时,其公司负责人任某感慨地说。
近期,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期间,发现该企业在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开发建房程序不严谨、产权证件办理不及时等问题,极易引起法律风险。
为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避免企业陷入经营风险,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向该企业发出了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建议书,建议该公司一要增强规范管理意识,培养企业及员工规范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内部规范管理;二要增强法治经营意识,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三要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切实将业主的权益维护放在重要位置,在追求企业利润的同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