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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所有权人有权设定他物权

  • ㄜ~{离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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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6/5 9:59:26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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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日 一 法

解读 ·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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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了解了《民法典》对所有权概念和权能的规定,现在让我们了解对所有权人有权设定他物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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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民法典解析·第二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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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 通则

第二分编??所有权  第四章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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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物权,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并与所有权相分离的限制性物权。

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还包括所有权保留、优先权、让与担保等非典型担保物权。由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置的物权,因此,在行使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时,权利人不得损害物权所有权人的权益。

所有权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取得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的他物权人行使他物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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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1

每日一法 | 民法典解析·所有权概念和权能

2

【合集】每日一法 | 民法典·物权编·第一分编通则·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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