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看看黄历※
今日推荐
城市心情
论坛专题
论坛签到
社区图吧
用户中心
帮助中心
3.5号学雷锋网上志愿报名活动!
2012世界末日-登船行动
社旗在线盛情上线!联合招商宣传特别活动进行中!
社旗首届商家联盟惠动全城
3.8号妇女节--关爱女性知识问答
寻找你记忆中的社旗老照片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每 日 一 法
解读 · 民法典
★
昨天我们了解了《民法典》对所有权概念和权能的规定,现在让我们了解对所有权人有权设定他物权的规定。
0:00民法典解析·第二百四十一条
《民法典》物权编 通则
第二分编??所有权 第四章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他物权,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并与所有权相分离的限制性物权。
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还包括所有权保留、优先权、让与担保等非典型担保物权。由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置的物权,因此,在行使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时,权利人不得损害物权所有权人的权益。
所有权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取得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的他物权人行使他物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往期回顾
1
每日一法 | 民法典解析·所有权概念和权能
2
【合集】每日一法 | 民法典·物权编·第一分编通则·第三章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注意:视频地址非网站地址,支持优酷、土豆、搜狐、乐视等视频网站提供的视频地址
旺旺狗
兔斯基
蘑菇
悠嘻猴
土豆
猪猪
QQ
洋葱头
唛哩轰
喜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