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重要公告!事关社旗考生“小升初”“初升高”……

  • 初薇
楼主回复
  • 阅读:1849
  • 回复:0
  • 发表于:2022/5/23 10:09:45
  • 来自:河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5月19日,南阳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办招生升学考试及培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入学招生,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联合举办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培训学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或培训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性承诺。


全市所有培训机构不得为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升学考试,不得与任何学校联合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对违规培训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令整改、清退费用、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是以“名校升学”为幌子,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和中介费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和家长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南阳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将组织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形成“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规范一批”的监管高压态势,切实减轻广大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


南阳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77—63132407;南阳市文广旅局举报电话:0377—62001939;南阳市卫健体委举报电话:0377—63193566;南阳市科技局举报电话:0377—63165555。


特别提醒

凡是以“名校升学”为幌子

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和中介费的行为

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广大市民和家长要提高警惕

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南阳晚报


——END——

请将本文转发给更多人看到!

您如果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小编工资已与
挂钩,一
三分钱

求!打!赏!




?编辑:在线宝宝 ?审核:王冈 ?来源:网络

?商务合作 |微信营销|活动策划|

?微信:w15936193732

?法律顾问:李雪冰律师 河南鼎聚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图文、视频)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商务合作微信:w15936193732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发布招聘求职售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