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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啥?李某涉嫌“经济纠纷”,还有贷款....

  • 曾经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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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5/19 9:51:04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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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



在反诈骗工作如火如荼开展的形势下,诈骗分子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近日就出现一例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司”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例,多亏沙堰司法所工作人员贾珍的及时阻止,才避免了矫正对象李某的上当受骗。

5月13日,沙堰司法所矫正对象李某称接到微信上自称 “南关调解办”的工作人员联系他,对方“严肃”告知李某,其涉嫌“经济纠纷”,有贷款未处理好,导致有律师要调查起诉,还有上级要求要把其列入黑户、停掉李某家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要对李某进行房屋财产评估,这个事影响很大,需要李某亲自到“南关调解办”来协助调查。


当时李某看到消息后心里十分紧张,在对方的百般诱骗下主动联系了对方,并按对方要求准备到所谓的“办公地点”见面。






临行前,李某打电话给沙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贾珍,一是询问“南关调解办”在哪个位置,二是表示需要请假去处理这件事,在通话中明显感觉其心急如焚。贾珍听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意识到这可能是电信诈骗,并予以劝解阻止,随后立即协调验证确定这是一起电信诈骗后,详细的为李某解疑释惑,普及相关的办案程序和法律法规。

这时李某才恍然大悟,突然想起在沙堰司法所的日常矫正学习中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警醒起来,并在电话中感慨的说:“感谢***,感谢司法所,要不是你们我这次可要真的受骗了。”

沙堰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相关学习,介绍新型诈骗手段,详细列举辖区内高发的诈骗案例,引导矫正对象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反诈骗意识,做到防范电信诈骗的“六个一律”,不轻信、不上当、不转账,有疑问及时和司法所联系。同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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