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
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或顺延相应租赁期。
后续未缴纳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间接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最终承租经营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