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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重拳!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 浅笑ヽ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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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2/5/10 13:57:12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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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日前,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以下举措: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 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 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 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

  • 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

  • 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

  • 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

  • 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

  • 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 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

  • 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

  • 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

  • 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

  • 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

  • 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

  • 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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