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上20时50分左右,龙里县公安局***大队执勤民警机动巡逻到三林路(正大门口)红绿灯处,一辆二轮摩托车后坐上绑着一个白的水果篮,篮子里坐着小孩,车辆还在急驰,民警担心突发紧急状况便立即上前拦停询问。
喊停车辆后,男子缓慢停下满脸疑问,民警立即着手将孩子从篮子里抱了出来,民警长舒一口气问道:“你知道你后面篮子里有个孩子吗?”“知道啊,我孙子我把他放进去的”这个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正当民警准备继续询问时,一丝淡淡的酒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询问得知驾驶人喝了酒,带着小孙子是准备去接在上小学的大孙子,民警马上将爷孙二人带到***大队进行酒精测试。果不其然,这名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毫克,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常某也不再狡辩,承认自己干农活回家饮酒了,驾驶的摩托车是500块钱买的,没上牌也没有任何证件,自己还是二次饮酒驾驶。
随后,民警就常某二次酒驾、无牌等违法行为开具违法处理决定书,常被处以罚款196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无独有偶,护学岗执勤民警在放学时段及时劝阻了一起电动三轮车车厢搭载多名学生的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所幸劝阻及时,该车还未上路行驶。龙里***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违法载人隐患大,切勿心存侥幸,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