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南阳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缓解天然气、燃油上涨带来的运营压力,经南阳市***批准,自4月25日零时起,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将加收1元临时燃油(气)费。
届时,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现行起步价和公里运价不变的基础上,每载客一次计价器表外加收临时燃油(气)附加费1元。
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此政策是缓解天然气和汽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影响的一种临时性措施,相关部门将对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定价、不按计价设备收费、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12328(交通运输);12315(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