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快速处置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4月1日,淅川县老城镇全某军在微信群中散布“淅川老城镇有人被确诊为新冠阳性”等虚假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4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全某军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4月3日,淅川县寺湾镇党某朋、贾某辉在出入县城某租住的小区时,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辱骂工作人员。4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党某朋、贾某辉两人作出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淅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