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傍晚,小区一楼住户赵某正在家中吃饭,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呼喊声,他随即打开房门,发现对面自己家的杂物间有烟气冒出。
当 时
小区业主已经拨打了119报警并和物业人员正在灭火。
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接到警情后迅速出动,及时赶到现场将火灾彻底扑灭。
由于扑救及时,火灾烧损了杂物间的破被子、床、沙发、旧空调和几个破旧电瓶等物品,大概损失有2000元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赵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罚款300元。
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赵某悔不当初,保证以后坚决不在室内给电动车电池充电了。表示将以此次火灾为戒,对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绝不再让同样的事情发生。
▌文 字:丁鸿凯
▌编 辑:骆超越
▌校 对:张彦军
▌审 核:周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