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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咬伤警察!南阳一男子被判刑

  • ◤  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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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29 16:19:11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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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

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12日10时许,在桐柏月河沈庄检查站,被告人王某某因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月河派出所民警在对王某某口头传唤将其带离的过程中,王某某将一民警左胳膊小臂咬伤,经鉴定,被伤害民警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某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使用***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表示服判。

庭后,该案承办法官解释说,卡点登记制是***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而采取的防控措施,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勿以身试法,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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