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施行,对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7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8月18日,记者从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城区信臣路一小区物业公司收到新规实施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8月10日,该大队在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信臣路三杰盛世城二期物业服务公司在进行物业设备维修前,没有按照规定对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为进行公告,并存在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防范措施的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相关负责人,指出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定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的规定。8月12日,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物业服务公司进行了7000元处罚。这也是新规落地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长李凯介绍,他们将不间断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进行严查。他提醒市民注意,请牢记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消除各类消防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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