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多方合力杜绝电动车“上楼”

  • 分开也不一定分手
楼主回复
  • 阅读:158
  • 回复:0
  • 发表于:2021/8/18 10:39:41
  • 来自:河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8月1日起,由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新规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走访发现,《规定》实施两周以来,我市消防部门、物业公司等有关方面正在积极行动,认真宣贯新规,提高市民对新规的知晓率,推动新规真正落地。

消防部门:前期以宣传为主 提高新规知晓率

自《规定》发布以来,我市消防部门高度重视新规的贯宣工作,新规正式施行后,更是多次开展夜查行动,检查新规的落实情况。
8月2日以来,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李兴鹏带队,消防、派出所、街道办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辖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先后深入盛世华庭、诚发都市新城、福润花园、康泰小区、港岛幸福里等小区,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多个小区的首层公共门厅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在物业找到业主后,检查人员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规定》相关内容,告知其如果拒不改正,将面临罚款500元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车主均表示愿意立即改正。
该大队还多次组织人员走进辖区高层建筑小区,对物业管理及安保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解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各小区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常态化居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新规的知晓率。

物业公司:想方设法 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

为破解电动自行车“上楼”这一难题,物业公司纷纷行动起来,想方设法制止这一行为。
家住城区光武路某小区的曹女士告诉记者:“很久以前,她所在的小区就开始采取措施阻止电动自行车上楼,除了张贴告示、在电梯里设置凳子,电梯内还设有监控,一旦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上楼,物业管理人员就会把监控截图发到业主群进行曝光,慢慢地大家便形成了自觉。”
“成都某小区电梯内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这一事件引发热议后,我们小区的物业加强了巡查力度,发现违规上楼的电动自行车,直接就用专门的工具将其清理走。”家住城区张衡路某小区的刘先生说,新规出台后,物业管理人员也第一时间向业主们进行了宣传。
家住城区文化路某小区的高女士说,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上楼”,她所在小区的物业可谓是用尽了办法,面对张贴告示、在电梯里设置凳子这些措施,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钻空子”。现在,小区电梯里安装了报警器,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内报警器就会响,电梯也无法正常运行。
针对很多小区采取的在电梯内设置障碍物这一措施,消防部门提醒,在电梯内设置障碍物,虽然拦住了电动自行车,但也可能会挡住大件家具或急救担架上楼。

市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期盼新规落实到位

记者采访了解到,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社会上一些警示性事件的影响,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市民孙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偶尔会推电动自行车上楼,有一次,她3岁的儿子指着电梯内的警示图跟她说“妈妈,不能推电动自行车上楼,会着火”后,她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被孩子看在眼里,自己应该成为孩子的榜样。从那以后,孙女士再也没有推过电动自行车上楼。
采访中,记者作了随机调查,受访者都很支持新规的出台。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管理中,物业管理单纯提出警告收效甚微,新规的施行让物业管理有了底气。“看到罚款1000元钱,谁还敢乱来?”市民郭女士认为,每个小区里都应该张贴这个新规,相信对那些屡教不改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将有更好的震慑作用。她说,业主自觉自律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其次,运用科技手段,改进设施硬件,落实法律法规,才能真正杜绝电动车停放乱象。

来源:南阳日报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