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阮某林(32岁,户籍地:河南省潢川县,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人员)系7月30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其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其于7月16日至7月30日期间多次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网吧上网等事实,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严重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郑州市公安局局二七分局于8月4日决定对阮某林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们在此也呼吁: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社区登记,主动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勿因一己私利危害公共安全,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