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案承办法官张延波介绍,该团队在办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理念,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该团队在调解工作中注重调执结合,倡导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当庭或在较短时间内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既快速有效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实际行动实践“审执一盘棋”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