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快过年了!社旗人注意防骗!“

  • 童心未泯
楼主回复
  • 阅读:10017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10 15:13:54
  • 来自:河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你涉嫌洗黑钱!”

“你涉嫌拐卖儿童!”

“你涉嫌一起诈骗案!”

接到这种电话,你是否会莫名其妙?


当别人准确说出你的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时,

你是否会疑惑?




真实案例


市民程某报警称:上个月程某在家休息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武汉市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程某在北京办理的手机卡涉嫌诈骗罪,需要接受北京朝阳警方处理,并给程某预留了QQ号。

程某通过QQ添加对方,对方同意后,自称“李警官”告诉程某,她的手机号和银行卡涉嫌一宗诈骗犯罪,对方还通过QQ给程某发通缉令照片等,随后对方让程某将手机呼叫转移并在QQ上以验资为由教其在各种app上贷款,随后程某将中国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告知对方,卡里的15万多元都被转到一个叫张某的银行卡上,后程某家人找到程某,意识到被骗了,遂报警。





作案特点


一:是作案手法隐蔽,诈骗分子编造各种虚假事由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诈骗分子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难辨真伪。

二:是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受害者容易上当受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逮捕令、资金冻结文书等迷惑受害者。诈骗分子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





警方提醒



01


“公检法”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办案!


02


“拘捕令”、“通缉令”不会通过微信、QQ下发!


03


“公检法”不会让人往某个“安全账户”打钱!更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合法性!公检法部门绝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您索要钱财及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04


陌生人要求转账汇款,一定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05


收到恐吓威胁的陌生短信或电话,不要惊慌失措,一定要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06


如果发现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熊猫反诈、天天防诈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