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声明
一、本次曝光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0年12月2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三、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南阳高新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书面申请更正。
四、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