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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二高半坡,骑摩托看手机,撞人!全责!

  • ╰流年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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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0/30 11:01:51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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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7时,淅川老城籍的刘某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沿着淅川县城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二高半坡路段时,刘某的手机响了,刘某在没有停车的情况下,左手掏出手机按了一下,摩托车径直撞上了过马路的姬某 ,导致姬某受伤

淅川县公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现场勘查经过拍摄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车辆查询及驶证,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刘某过马路看手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被撞者姬某无责。

这是近段时间以来,在淅川县城区路段连续发生的“低头族 ”骑摩托 ,看手机,过马路,撞车撞人交通事故,一定注意!(来源:畅通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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