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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南阳李某发布关于“创文”虚假消息,被拘留

  • くつ沵彵媽嬡過莪 、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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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9/24 11:07:38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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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富发布虚假信息案件的

情况通报


2020年9月16日9时许,南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网民在今日头条发布“创文工作的虚假信息。市局立即指令溧河分局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富(男,54岁,宛城区溧河乡人)以“龙腾白水”的网名,于9月15日虚构名为《河南省南阳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网文,并将南阳市人民***官网首页图片嫁接在该文后在网上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李某富实施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南阳市公安局溧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南阳市公安局溧河分局

2020年9月17日 



普法小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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