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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出处:平安内乡公安)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任何套取基金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
近日,南阳内乡县公安局大桥乡派出所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医疗骗保案件。
8月份,大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一条案件线索:辖区居民封某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导致右脚踝关节骨折,住院治疗却使用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了大部分医疗费用。
获悉这一线索,民警随即开展调查,经查:2020年四月三日,封某的妻子杨某骑电动车正常行驶途中被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樊某倒车时撞倒,导致杨某右脚踝关节骨折。这起事故中樊某负全责,双方协议樊某赔偿杨某入院治疗费用。
然而,在杨某入院治疗时,犯罪嫌疑人封某为多报销治疗费用,对医生隐瞒了伤情造成原因,谎称其妻子是骑电动车自己摔伤的,四月19日杨某伤愈出院,封某在杨某出院结算时使用了城乡居民医保骗取报销费用共计9674元。四月22日,肇事方樊某按照双方协议又支付给封某1万元医疗费用。
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犯罪,八月17日,民警依法对封某传唤到案。犯罪嫌疑人封某对其向内乡县人民医院实施骗保的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的劝说教育下,封某主动将骗保所得9674元退还内乡县人民医院。
目前,犯罪嫌疑人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