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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出处:平安社旗)近日,南阳社旗县一男子酒后故意放火,致使九辆电动车、一辆摩托车被损毁、两名群众受伤。案发后,社旗警方快速侦破该起放火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七月15日晚,社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某小区一楼停车区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警方会同县消防大队奋力扑救,但火势凶猛,多辆电动车被烧毁。
扑灭大火后,民警开展勘查走访,后初步认定该案系人为放火。随后,警方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和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在视频中发现一男青年点燃电动车的全部过程,经警方细致勘查,最终锁定居住在该小区的犯罪嫌疑人丁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31日将其抓捕归案。
据丁某供述,当晚其在外面饮酒后返回家中,此后乘坐电梯下楼倒垃圾,觉得停放在大楼入口位置的电动车十分碍事,便掏出打火机将电动车点燃。由于此处电动车停放位置较为密集,火势很快蔓延开,两名群众乘坐电梯到达一楼时,因火势较大,电梯自动停止,二人在电梯中被大火烧伤。
目前,丁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社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