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平安守护”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假牌套牌、超限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力度。同时将强化违法曝光力度,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警示,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现将方城辖区2020年5月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1:2020年5月31日8时50分许,武某太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方城县Y001(焦建线)四里店镇土门村路口处倒车时,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武某太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1:2020年4月3日16时40分许,马某功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向东向西行驶至方城县柳河乡袁庄003号灯杆处时,与同向在前崔某朝驾驶的大阳牌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马某功、崔某朝及电动车乘坐人李某芝受伤的交通事故。从送检的马某功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12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