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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重磅!南阳每套房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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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7/27 15:34:40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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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南阳市教育局负责人带队值班南阳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回答群众关心的学区划分、小升初条件等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目标要求和依托招生服务平台招生的新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市级统筹、区级负责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均衡发展原则。

4、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今年秋期新生入学后,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5、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教育优待原则。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
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中心城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600号)精神,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子女同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从2021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心城区入学,必须持有监护人或本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将不再作为入学依据。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符合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招生服务平台上选择由四区统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明材料,所登记的信息和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2、提交资料

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到选定的报名点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3、学校资格审查

 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区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4、主管部门审核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均衡生源。

5、公示通知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问题纠错,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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