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消费警示-社旗人,春耕购买农资谨防上当受骗

  • 爱情自以为是
楼主回复
  • 阅读:1465
  • 回复:0
  • 发表于:2020/4/2 9:27:01
  • 来自:河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旗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消费警示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春耕播种时节已到来,广大农民又将大量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在此,社旗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农民朋友们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01

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进货渠道正规、商品质量合格、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要留意农资经营户店内有无悬挂《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要随便购买无证无照、走乡串户、上门推销流动经营者的农资产品。


02

选购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农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三无”农资或无包装的农资产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产品。


03

购买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及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金额等主要信息,并将购货凭证、包装袋、少量样品、说明书等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是依法维权的主要证据。


04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对不清楚的事项,应向农资经营者或者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05

当农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当发现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时,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以便执法部门对违法经营者严厉打击,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