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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照常往下过。
我和表弟住在房屋紧靠里边的位置,原来夏雨住的床位在房屋的东墙窗户下,抬头便可看见院子甚至院子外的情景。夏雨走了之后,他的床位空着,另外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搬了过来,他叫彭亮,老家是开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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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亮操着一口浓重的豫北口音,这在当时清一色的社旗腔中显得很另类,也很好玩。他走路一只胳膊架起来总是大幅度地甩动,同学们开玩笑,说他是“寂寞嫦娥舒广袖”。他还有一个另类的爱好,就是弹吉他,当时学校并没有类似的音乐课程,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带来的,当然我也不知道他弹得好坏,我甚至怀疑并没有听到他弹过,但是他确实经常背着,而且我还有一张黑白照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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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堂吃饭时,彭亮我们经常结伴,另外还有一个“饭友”,叫胡国华,国华也是我们住所的常客。我记得那时学校组织成立文学社,国华是编辑,大家都称他为“胡编”,有时也喊他“乱造”,他从不介意。
结伴吃饭有一个好处,就是节约时间。当时的伙房没有餐厅,都是露天的,打饭和打菜需要在不同的窗口分别排队,排很长的队。吃饭也需要站位,虽然没有桌椅,都是蹲在地上,但整个就餐的场地满是黑压压的人群,总得先找个合适的位置,雨雪天找位置更为重要。所以,一个吃饭的“团伙”,至少需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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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打饭打菜外,刷碗也有分工,一般情况下是轮着来,可我们这个“团伙”比较特殊,大家觉得关系像是亲兄弟,没必要分那么清,于是谁先吃完,撂下碗筷就走,留给后吃完的洗刷。而多数情况下,洗碗这个光荣的工作,就留给了彭亮。可想而知,他的吃饭速度有多慢。
从彭亮吃饭慢这个事情上,可以看出他的反应有多慢,这就给下面的事情留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