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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近期查办典型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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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6/5 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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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近期查办典型案件的通报



根据县纪委、县督查中心批转交办及学生家长举报的案件线索,社旗县教育纪工委认真组织调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现将近期查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017年4月24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家长反映李店古渡孙小学三年级乱征订教辅资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该校每生征订教辅101元,除了一教一辅外,李店镇古渡孙小学三年级多征订一教一辅外的书目每生40元,三年级34名学生,合计多收取1360元,调查组责成李店古渡孙学校将多收取的1360元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对李店镇古渡孙小学校长杨先德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并对李店中心校校长史强进行约谈。

2、2017年4月24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局领导转发关于县二中梁华丽办班及推销资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二中九(3)班班主任梁华丽在永兴小区办托教班及辅导班,其中:5人参加托教,每人收取3100元,收托教费15500元;16人参加辅导班,利用周六下午1点至6点时间,每人收取700元,收辅导费11200元,在调查中还发现梁华丽安排本班学生到大众书店购买《中考必备》,未发现收取费用。教育纪工委暂收梁华丽违规办托教及辅导班费用26700元。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责令梁华丽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

3、2017年4月25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家长反映下洼高庄小学教师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卷子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进班问卷核实高庄小学五年级代课教师让本班学生到下洼书店购买卷子。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对代课教师暂时留用,以观后效,再次发现,坚决辞退,对负有监管责任而不作为的下洼镇高庄小学校长陈绍祥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

4、2017年4月27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中国企业网发表“河南社旗县赊店镇第六小学:教育乱象缘何屡禁不止?”的报道进行了调查核实:社旗县赊店六小2017年春期以来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在家或租赁房子举办或参与有偿办班5人,参加学生人数为37人,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每生每期500元,共向学生收取18500元。举办或参与有偿办班教师有:曹炳昆、黄书云、李书英、程雪、张燕。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责成曹炳昆、黄书云、李书英、程雪、张燕写出书面检查,并对曹炳昆、黄书云、李书英、程雪、张燕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而不作为的赊店六小校长尚峥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

5、2017年5月3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批转关于县实验小学一(4)班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实验小学一(4)班代课教师张燕, 2017年春期开学后,通过张燕介绍,一(4)班共有15名学生上张燕朋友办的托教班,每学期每生收费1000元,有5名学生已将学费交至托教,张燕同时在托教班帮忙。一(4)班代课教师吕焕东,2017年春期开学后,吕焕东在亲戚家办辅导班,共有4名学生,其中1名学生收取辅导费650元,其他未发现收费。调查组责成张燕、吕焕东立即停止补课行为,解散所参与辅导班,收取学生的费用全部退还,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对张燕、吕焕东暂时留用,以观后效,再次发现,坚决辞退。

6、2017年5月4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第四巡察组转批社旗县一初中郭涵教师办复习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一中八(10)班班主任,2017年春期开学后,郭涵的姐郭凤芝在榆园街租房办托教,郭涵平时参与托教,八(10)班有8名学生参加托教,每生每期收费2500元;2017年开学后,郭涵利用星期天时间办辅导班,7名学生参加辅导班,每生500元,两名学生交钱,期中考试后,郭涵已将辅导班解散,收取的两名学生辅导费退还给学生。责令郭涵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同时给予郭涵7000元的经济处罚。

以上通报的案例是5月5日全县校长会议召开前查办属实的案例,根据会议精神予以从轻处理,针对今后涉及教师办辅导班及推销资料等违规的案件,教育纪工委将根据局党委的要求,重拳出击,从严从快处理,采取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治理力度,对各中小学校存在问题不处理、不上报而被举报或查证属实的,对当事教师除了经济处罚外,取消处分期间的年度评优评先晋级资格,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发监察建议书,调边远学校任教。同时对所属校领导严肃处理,年度出现一次诫勉谈话,二次警告,三次记过,超过三次发监察建议书,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对照案例,深刻反思,对所辖范围内的教师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校教师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加以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0日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9条红线,这9条红线是: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向学生发放一切有偿补课的宣传资料;
七、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八、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九、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一切有偿补课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各中小学校都要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县区成立专项治理检查组,对辖区内所属学校开展拉网式专项治理检查,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发生。
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首先强令其立即停止有偿补课活动并退还学生所
缴费用。其次开展批评教育。第三追究学校校长相关责任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及其所在学校校长责任。

市教育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小学、初中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7——-63136020(市教育局基教一科)。
高中学校、幼儿园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7——-63167634(市教育局基教二科)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0377——-63137469(市教育局监察室)
0377——-63135225(市教育局师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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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近期查办典型案件的通报



根据县纪委、县督查中心批转交办及学生家长举报的案件线索,社旗县教育纪工委认真组织调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现将近期查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017年4月24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家长反映李店古渡孙小学三年级乱征订教辅资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该校每生征订教辅101元,除了一教一辅外,李店镇古渡孙小学三年级多征订一教一辅外的书目每生40元,三年级34名学生,合计多收取1360元,调查组责成李店古渡孙学校将多收取的1360元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对李店镇古渡孙小学校长杨先德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并对李店中心校校长史强进行约谈。

2、2017年4月24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局领导转发关于县二中梁华丽办班及推销资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二中九(3)班班主任梁华丽在永兴小区办托教班及辅导班,其中:5人参加托教,每人收取3100元,收托教费15500元;16人参加辅导班,利用周六下午1点至6点时间,每人收取700元,收辅导费11200元,在调查中还发现梁华丽安排本班学生到大众书店购买《中考必备》,未发现收取费用。教育纪工委暂收梁华丽违规办托教及辅导班费用26700元。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责令梁华丽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

3、2017年4月25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家长反映下洼高庄小学教师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卷子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进班问卷核实高庄小学五年级代课教师让本班学生到下洼书店购买卷子。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对代课教师暂时留用,以观后效,再次发现,坚决辞退,对负有监管责任而不作为的下洼镇高庄小学校长陈绍祥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

4、2017年4月27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中国企业网发表“河南社旗县赊店镇第六小学:教育乱象缘何屡禁不止?”的报道进行了调查核实:社旗县赊店六小2017年春期以来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在家或租赁房子举办或参与有偿办班5人,参加学生人数为37人,向学生违规收取费用每生每期500元,共向学生收取18500元。举办或参与有偿办班教师有:曹炳昆、黄书云、李书英、程雪、张燕。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责成曹炳昆、黄书云、李书英、程雪、张燕写出书面检查,并对曹炳昆、黄书云、李书英、程雪、张燕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而不作为的赊店六小校长尚峥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

5、2017年5月3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批转关于县实验小学一(4)班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实验小学一(4)班代课教师张燕, 2017年春期开学后,通过张燕介绍,一(4)班共有15名学生上张燕朋友办的托教班,每学期每生收费1000元,有5名学生已将学费交至托教,张燕同时在托教班帮忙。一(4)班代课教师吕焕东,2017年春期开学后,吕焕东在亲戚家办辅导班,共有4名学生,其中1名学生收取辅导费650元,其他未发现收费。调查组责成张燕、吕焕东立即停止补课行为,解散所参与辅导班,收取学生的费用全部退还,经县教育纪工委研究,并报教育工委同意,对张燕、吕焕东暂时留用,以观后效,再次发现,坚决辞退。

6、2017年5月4日,社旗县教育纪工委针对第四巡察组转批社旗县一初中郭涵教师办复习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一中八(10)班班主任,2017年春期开学后,郭涵的姐郭凤芝在榆园街租房办托教,郭涵平时参与托教,八(10)班有8名学生参加托教,每生每期收费2500元;2017年开学后,郭涵利用星期天时间办辅导班,7名学生参加辅导班,每生500元,两名学生交钱,期中考试后,郭涵已将辅导班解散,收取的两名学生辅导费退还给学生。责令郭涵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教育系统提出通报批评,同时给予郭涵7000元的经济处罚。

以上通报的案例是5月5日全县校长会议召开前查办属实的案例,根据会议精神予以从轻处理,针对今后涉及教师办辅导班及推销资料等违规的案件,教育纪工委将根据局党委的要求,重拳出击,从严从快处理,采取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治理力度,对各中小学校存在问题不处理、不上报而被举报或查证属实的,对当事教师除了经济处罚外,取消处分期间的年度评优评先晋级资格,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发监察建议书,调边远学校任教。同时对所属校领导严肃处理,年度出现一次诫勉谈话,二次警告,三次记过,超过三次发监察建议书,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对照案例,深刻反思,对所辖范围内的教师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各校教师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加以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社旗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0日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9条红线,这9条红线是: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向学生发放一切有偿补课的宣传资料;
七、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八、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九、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一切有偿补课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各中小学校都要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县区成立专项治理检查组,对辖区内所属学校开展拉网式专项治理检查,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发生。
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首先强令其立即停止有偿补课活动并退还学生所
缴费用。其次开展批评教育。第三追究学校校长相关责任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及其所在学校校长责任。

市教育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小学、初中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7——-63136020(市教育局基教一科)。
高中学校、幼儿园组织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7——-63167634(市教育局基教二科)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0377——-63137469(市教育局监察室)
0377——-63135225(市教育局师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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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间临街小店,忙碌终日,日落打烊时,紧闭店门,在昏暗灯下与老伴一张一张数钞票。”——幸福本来很简单,只是欲望膨胀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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